AI时代艺术何去何从?梵高若用AI创作会被告侵权吗?震撼争议席卷全球,版权法面临世纪挑战!

AI copyright anxiety will hold back creativity

【AI时代的艺术重构:当梵高遇见算法】

在阿姆斯特丹的梵高博物馆,《花魁(仿英泉)》前,我凝视着这位后印象派大师对日本浮世绘的再创作——青蛙、竹鹤构成的鲜艳边框包裹着歌川英泉的原作。若1887年有生成式AI,梵高是否会被指控侵权?这个疑问在随后的波士顿达利展中愈发强烈:超现实主义大师的《八宗罪》系列明显脱胎于勃鲁盖尔版画,而毕加索的立体主义革命,在艺术史学家阿尔弗雷德·巴尔的谱系图中,也不过是戈雅、塞尚等前人的”元素重组”。

【版权法的世纪困局】

美国最高法院2021年裁定:安迪·沃霍尔使用摄影师林恩·戈德史密斯的王子肖像制作丝网版画,因”转化程度不足”构成侵权
音乐界现状:艾德·希兰在法庭弹唱证明”I–iii–IV–V”和弦进行是公共创作基因,最终胜诉”Thinking Out Loud”抄袭案
影视行业突破:奥斯卡已允许使用AI技术制作的影片(如获奖作品《粗野主义》)参评,且无需披露具体应用环节

【延伸思考】

1. 当AI生成的《向日葵》变体在拍卖行拍出天价,收益该归属提示词作者、算法工程师,还是梵高基金会?
2. 如果达利用MidJourney创作《记忆的永恒》,超现实主义的”原创性”标准是否需要重构?

【创作本质的再发现】

哈佛商学院前院长尼汀·诺里亚在文末坦承:本文经ChatGPT辅助起草,但经过数周人工迭代,”已无法区分哪些句子来自AI”。正如他所言:”专业工作者永远率先拥抱效率工具——从文字处理器到Grammarly,再到生成式AI。”

核心争议点
– 大西洋传媒CEO尼古拉斯·汤普森主张”AI参与内容不应享有版权”
– 美国版权局现行标准:含”充分人类创作”的生成作品可受保护

【经济学家熊彼特的洞见在此刻回响】创新从来不是无中生有,而是”对既有要素的新组合”。当画笔变成提示词,调色盘变成数据集,或许我们终将承认:所有创作都是站在巨匠肩上的生成式重组。

(作者系哈佛商学院教授、Thrive Capital董事长,早期投资OpenAI等AI公司)

*附注:本文写作遵循《麻省理工科技评论》编辑规范,使用生成式AI工具时已明确披露*

阅读 Technology Review 的原文,点击链接

Simon